在高速上開車,車輛的車速在100km/h以上時,安全車距在100米以上。在普通道路行車,車速在80km/h時,安全車距為80米;車輛車速在50km/h左右時,車輛的安全車距不低于50米;車速在40km/h以下的時候,車輛的安全車距不低于30米。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的安全距離如下: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