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非運營乘用車來說,以前強制報廢的年限是15年,但由于不符合我國汽車使用的現(xiàn)實情況,我國頒布了新的私家車報廢規(guī)定,取消了強制報廢年限,改為行駛距離達到60萬公里的引導報廢。按每年2萬公里計算,車主差不多可以開上20年。根據(jù)新規(guī)定,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三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登記機動車將被強制報廢。此外,私家車在注冊后的第15年開始每年需要進行2次年檢,從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開始每年進行4次定期檢查,不能合格的話會被宣告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