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天行駛時,應打開霧燈、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車燈的使用受到了嚴格的管制。比如交通法規(guī)定,夜間行駛或者遇到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時。霧燈、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應打開,但遠光燈不能打開。交通法還規(guī)定,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霧天低速行駛。根據交通法規(guī),能見度大于100米時,車速應降至每小時60公里以下;能見度小于100米時,應當將車速降低到每小時40公里以下;能見度50米內,車速應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必要時可以鳴笛提醒周圍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