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交購置稅就可以提車。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逾期不繳納購置稅的,每日加收應繳購置稅0.5%的滯納金;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納稅;自產(chǎn)、捐贈、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用應稅車輛,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nèi)申報繳納。逾期不繳納購置稅的,每日加收應繳購置稅0.5%的滯納金。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以罰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94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號第:條“第十四條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納稅人應持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沒有完稅證明、免稅證明的,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不予辦理車輛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