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一輛汽車主要由四部分組成:3360車身、發(fā)動機、底盤、電器設備。車身是用來載人或載貨的車輛部件。它包括車身(車架)、車身外部零件、車身內部零件和車身電氣附件。轎車和公共汽車車身通常是一個整體結構。這里說的發(fā)動機其實包括了它的所有配件,比如油箱、排氣后處理系統(tǒng)等。它們可以對應發(fā)動機的“五大機理”和“兩大系統(tǒng)”。除了車身和發(fā)動機,其余的車架、變速箱、后輪軸和車輪都屬于底盤。根據功能不同,底盤可分為四大系統(tǒng):3360驅動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傳動系統(tǒng)和制動系統(tǒng)。電氣設備主要由供電系統(tǒng)、電氣設備和配電裝置組成。大家可以看到,其實電氣設備是嵌在其他三個部分的,但是它就像一個密密麻麻的網絡,連接著汽車的各個機構,像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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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一樣協調著各個部分的工作。所以把這個部件單獨列出來對于車輛的整體設計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