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需要攜帶身份證、行駛證等相關證件,到銀行營業(yè)廳查詢車輛是否辦理了ETC。ETC的工作原理:通過安裝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車載電子標簽,與收費站ETC車道內的微波天線進行通信,利用計算機聯網技術,在后臺與銀行進行結算,使車輛在通過高速公路或橋梁收費站時,無需停車即可繳納高速公路或橋梁的通行費。使用ETC :ETC的注意事項交易感應面積為8m。前車停車時,為防止前車ETC設備失效或根本沒有任何ETC設備,應與前車保持10m以上的距離,防止自動感應為前車買單。ETC的車道識別速度為20km/h,如果速度過快,無法讀取車輛設備信息,也會導致扣費失敗。擅自拆除、移動OBU設備,ETC電子標簽脫落或松動等。等等。會導致電子標簽失效,可以送到辦理ETC卡的銀行或高速公路處進行檢測。如果沒有人為松動就脫落,只需要重新激活即可。使用借記卡綁定ETC時,余額不足也會導致扣款失敗。您可以按照現場工作人員的指示前往人工MTC車道,并使用現金或信用卡通過。汽車擋風玻璃厚度過大導致感應不良。尤其是發(fā)生過事故,換過擋風玻璃或者改裝過前擋風玻璃的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