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有很多緊急情況是很難避免的。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時,應選擇緊急停車帶或路肩停車,按規(guī)定放置停車警示裝置,開啟危險警示閃光燈,并將車上成員轉移到安全地點。高速行駛中發(fā)生事故或故障時,駕駛員應盡可能利用車輛的慣性將車輛停在應急車道、路肩或視野開闊的地方,并打開危險警告燈。在道路上,距離故障車150米處,將三角警示牌放置在車輛后備箱蓋上。三角形警示牌是塑料反光材料制成的被動反射器,自身不能發(fā)光,只有在光線照射下才能反射。從車尾數10條虛線,就是150米。2如遇雨、霧或夜間等特殊情況,車主需將距離延長至200至250米。如果事故車輛停在拐角或視野不好的地方,警示標志應放在能較早提醒后車的位置。應該放在彎道前方,下坡時放在坡頂,上坡時放在坡底。被安置后,滯留人員應盡量撤離到護欄外的安全區(qū)域,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