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應納稅額 10%。根據(jù)計稅價格中的不同情況,按照下列情況確定:1。應稅價值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向銷售者支付的全部價外費用,不含增值稅。也就是說,按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開出的價費總額,除以(1.17%)作為計稅依據(jù),再乘以10%就是應繳納的車購稅;2.舉例:假設你買了一輛11.7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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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的車,消費者需要繳納的車輛購置稅金額為: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金額=11.7萬元 (1.17%) 10%=1萬元;3.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計稅價格的計算公式為:計稅價格=海關完稅價格海關消費稅,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計稅價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