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復議流程如下: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2.當事人可以在收到《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安交通管理當場處罰決定書》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之日起60日內(nèi),向作出決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主管公安機關(guān)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guān)應(yīng)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nèi)作出行政復議決定;3.如果車主對違章有異議,具體復議方式是到各大隊機動車違章處理大廳查看違章照片或視頻。如果看完視頻還覺得有異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最快捷的復議方式是去支隊辦公樓復議;4.請準備好行政復議申請書:行政復議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駕駛證,行駛證,《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公安機關(guān)強制措施憑證》復印件。交通違法行政復議代理人必須提供申請人的《委托代理授權(quán)書》材料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