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管理規(guī)定》號令第123號令對殘疾人駕駛證考試規(guī)定介紹如下:1。簡介1:兩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須有三個健全手指,四肢及手指運動功能正常。2.介紹二:但是,手指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機動車駕駛證。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lǐng)和使用規(guī)定》介紹如下:1。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須有三個健全手指,四肢及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末節(jié)手指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機動車駕駛證。2.雙下肢:雙下肢健全,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不超過5cm,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可以申請準駕車型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機動車駕駛證,右下肢和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自行坐起,可以申請準駕車型殘疾人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機動車駕駛證。3.軀干和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