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在高速上的最低限速不低于每小時60公里(特殊情況除外,如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高速公路限速介紹如下:1。最高車速:高速公路應(yīng)標明車道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小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2.最低車速:在同方向有兩條車道的道路上,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km在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的道路上,最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速度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