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的清算日從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1。如果11月4日拿到駕照,那么明年11月4日就是一個記錄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12個月),未達到12分,且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納罰款的,系統(tǒng)將在下一個記分周期開始時自動清零;2.未支付罰款的分數(shù)將不會在下一個記分周期被清除。下一個評分周期開始后,在此基礎上進行評分,以此類推。分數(shù)超過12分,需要通過學習淘汰;3.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計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自首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