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載重水平以汽車隊表示,分為汽車-10、汽車-15、汽車-20、汽車-超20四個級別。具體如下:載重級別數表示一輛主車的總重量噸位。每一級車隊只有一輛重型車輛,前后為主力車輛。重型車輛是指在規(guī)定載荷水平下總重量較大的車輛。擴展后的信息如下:《標準》 (97)車輛載重在形式上為四級,即汽車-超級20,拖車-120;汽車-20,拖車-100;汽車-15級,拖車-80;汽車-10級,軌道-50。同時規(guī)定新建公路橋涵設計不采用汽車-15和拖車-80的荷載,僅為方便國家統計工作的連續(xù)性而保留此荷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