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公安廳發(fā)布的文件,從2015年9月1日起,廣東省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收費方式由原來的一次性征收改為按考試科目分段征收。本次調(diào)整僅針對考試成績的采集方式,收費標準不變。機動車駕駛證考試收費標準如下:(1)汽車(含三輪車、低速車)駕駛證考試費為每人480元。其中科目一70元,科目二130元,科目三280元。(2)摩托車駕駛證考試費標準為每人225元,其中科目一每人70元,科目二每人70元,科目三每人85元。公安機關不再一次性收取考試報名人員所有科目的考試費(按規(guī)定科目一考試除外),而是在考試報名人員預約考試成功后、考試開始前,按科目收取科目考試費(補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