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駕照,被抓,被拘留,被罰款,什么都逃不掉。2008年4月21日。33604年4月19日星期六,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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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青山居民何某因賣分被行政拘留五日,罰款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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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前日(4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青山居民何先生走到區(qū)交通大隊窗口時,被買賣行駛證的經(jīng)銷商李攔下。女李問他駕照上有沒有加分?何先生說他分數(shù)夠了。李說他愿意用600元買9分,他持有駕駛證為其他車輛處理電子眼違章。兩人成交后,何先生到違法處理窗口,用自己的駕駛證為一輛車辦理了電子眼交通違法,扣9分。這種情況恰好被視頻監(jiān)控記錄下來取證。正當何先生辦完手續(xù)準備離開時,便衣民警將等候在辦證大廳門口的何先生和李抓獲。經(jīng)冶金派出所審查,李、何均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買方李、賣方何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5日,并處罰款200元。本文為太平洋汽車網(wǎng)整理的報告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