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執(zhí)照不能更新,但你可以再次申請。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購買機動車后,尚未登記的,可以辦理三次臨時號牌,每次不超過15日,但已經(jīng)領取的臨時號牌不能延期。擴展信息:《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管所申請臨時行駛號牌:1。未售出。2.機動車購買、調撥、贈與等后未辦理登記的。3.進行科研和定型試驗。4.因軸重、總質量和外形尺寸超過國家標準而未注冊登記的特種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