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性質不同,報廢年限也不同。具體如下:1。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包括5座汽車和7座SUV車型)沒有使用年限。行駛
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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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會引導他們報廢。超過15年且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的,需要每年檢驗兩次,不合格的車輛將被強制報廢。2.出租車的使用年限為8年,超過年限將被強制報廢。3.中型出租車的使用年限為10年,超過年限將被強制報廢。4.微型面包車的使用年限是12年,超過年限就會被強制報廢。5.皮卡車、重型、中型和輕型卡車以及半掛牽引車的使用年限為15年,超過年限將被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