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失的汽車登記簿可以補辦。機動車登記證書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補發(fā)或者換發(fā)。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各項機動車登記和業(yè)務,但申請補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的除外。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大疾病、殘疾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場申請補發(fā)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相關證明代為申請。補辦遺失車輛登記證的方法如下:1。車主攜帶所需資料,駕駛車輛到車輛登記地的車管所和服務站;2.車輛通過專門的檢測通道,直接到檢測點,開始檢測車輛;3.車管所的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驗貨完成后,車主到驗貨服務處確認信息;4.然后車主去營業(yè)廳服務臺辦理手續(xù),排隊等候辦理;5.辦完手續(xù)后,在等候區(qū)等候電話辦理業(yè)務,然后到相應窗口辦理;6.攜帶受理憑證到收費窗口繳費;7.車主在取證窗口打印機動車登記證書,完成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