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使用年限一般沒有上限。擴展信息: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非營運車輛報廢年限為15年,摩托車為10年。營運車輛每年強制檢驗一次,汽車報廢年限為10年。2.“私家車”的使用年限很廣。根據規(guī)定,9座以下非營運客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6年,超期使用年限為16年至20年。在此期間,每年檢查兩次。3.其他類型的車報廢周期不一樣。乘用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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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用客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0年,延期2年。期間每年檢驗兩次,延長使用年限1至2年,累計使用年限14年。4.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正常使用年限為10年,總使用年限為20年。大貨車正常使用年限10年,總使用年限14年;5.總質量1.8噸以上6噸以下的輕型貨車,正常使用年限10年,總使用年限15年。1.8噸微型面包車正常使用年限為8年,不得延期,總使用年限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