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車險市場近七成份額的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1月1日剛一推出車損險有關免賠的新條款,就遭到公眾“霸王條款”“變相漲價”的質疑。這也是近期,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引發(fā)“機動車負全責”之爭后,我國汽車社會遭遇的又一次“陣痛”。 目前,人保高層已通過媒體向公眾詳細解釋了推出新條款的初衷;中國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已表示,人保此舉并不涉嫌違規(guī);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的有關負責人也已表示,人保此舉尚未發(fā)展為“霸王條款”。
表面看,“人保車險免賠風波”似乎已告一段落,但是,“要從這件事情上吸取深刻教訓”的絕對不僅僅是人保公司,反思我國汽車社會近期遭遇的一次次“陣痛”,凸顯出的是:我國雖然已經(jīng)從汽車保有量上快速邁過了汽車社會的門檻,但在配套法律法規(guī)、工作方法、思維意識等很多方面,我們卻依然站在汽車社會的門檻之外。
以這次的“人保車險免賠風波”來說,不能不承認人保公司面向公眾解讀新規(guī)定的時間有些滯后。在經(jīng)濟學家看來,保險本身就是需要雙贏的買賣,保險公司盈利與投保者受益并不是一對絕對的矛盾,只是困擾雙方的多是信息不對稱現(xiàn)象。作為占車險市場近七成份額的“行業(yè)老大”,人保如此“迅雷不及掩耳”地推出變化如此之大的新規(guī),這一“小小疏漏”造成的是汽車社會的“軒然大波”。假設人保在推出免賠新規(guī)定之前,把面向汽車社會的解釋說明工作做充分,把相關數(shù)據(jù)信息明明白白地展示給公眾,“誤會”可能根本就不會產(chǎn)生。
同理,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交法”中的某些條款,在汽車社會引起風波后,有專家認為是公眾“誤讀”了其中的某些條款。可是,公眾的“誤讀”恰恰能證明“新交法”面向汽車社會的聽證、解讀工作沒有做到位。
從消費者的角度分析,眼下,擁有私家車的家庭越來越多。專家預計我國汽車需求量有可能將在2005年達到590萬輛,到2010年將超過1000萬輛,2020年將有望達到1700萬輛。但是,我國大多數(shù)家庭與汽車的“親密接觸”才處于稚嫩的初級階段。保險、停車、維修、保養(yǎng)、車禍……所有這些不能回避的煩惱都需要私家車主們耐心“磨合”,這種“磨合”本身也會帶來汽車社會的一次次“陣痛”。
透視公眾對本次“免賠風波”的高度關注,反映出的一個重要苗頭就是我國汽車消費者對購車后投入的密切關注?梢钥隙ǎ谖磥,保險費用、汽車省油性能、維護保養(yǎng)成本等“購車后投入指標”將與車價一樣成為我國消費者關注的焦點。私家車擁有者們對汽車社會越來越深入的體驗,勢必將引發(fā)越來越多的新的“陣痛”。可以預料的還有“三包陣痛”“油價陣痛”等等。要想解決好這些“陣痛”,各方都要強化汽車社會的思維模式和思維習慣。伴隨著這些“陣痛”,我國汽車社會才能逐步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