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后,如果一旦發(fā)生事故,車上的乘客受傷了,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呢?
答:不行,因為第三者責任險的一條責任免除條款規(guī)定:保險車輛造成本車上的一切人員和財產的損失,不論在法律上是否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人也不負責賠償。
問:是不是有什么附加險可以承擔這一損失呢?
答:在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以后,可以投保一個它的附加險,叫附加車上責任險。
問:什么是車上責任險呢?
答:車上責任險是指投保了這個險的機動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和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以及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保險公司在保險單所載明的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
問:貨物和人的損失有何不同?
答:車上責任險實際上包括兩個方面的損失,一個是車上承運貨物的損失,一個是車上人員(包括駕駛員和車上的乘客)的人身傷亡損失。在投保時你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其中的一個或兩個方面投保。
問:責任免除條款都有哪些呢?
答:主要包括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1、貨物遭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2、違法載運或因包裝、緊固不善、裝載、遮蓋不當造成的貨物損失;3、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違章搭乘的人員或違章所載的貨物;4、由于駕駛員的故意行為、緊急剎車或本車上的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所致的人身傷亡、貨物損失以及車上人員在車下時所受的人身傷亡;5、其它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問:什么是違章搭乘的人員?
答:違章搭乘的人員是指在不允許車輛載客或超過核定載客數等情況下乘坐車輛的人員。核定載客數就是指機動車輛行駛證所載明的載客數。
問:什么是違章載貨?
答:違章載貨是指所載貨物超過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長度、寬度、高度、噸位等情況。凡是由于違章搭乘或違章載貨直接導致事故發(fā)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貨物損毀,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問:它賠償限額怎樣確定的?
答:車上承運貨物的賠償限額和車上人員每人的最高賠償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商確定,投保座位數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為限。
問:那一旦發(fā)生事故,保險公司怎樣賠償?
答:車上傷亡人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計算賠償,但每人最高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本保險每座賠償限額,最高賠償人數以投保座位數為限;承運的貨物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起運地價格在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每次賠償均實行相應的絕對免賠率,絕對免賠率及辦法按照基本險相應的規(guī)定執(zhí)行。凡是基本險中不負責賠償的情況,可以通過投保相應的附加險來彌補。有些損失可以在投保了附加險的情況下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但是,還有很多原因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仍然是無法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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