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警器噪聲擾民已成公害
隨著城市汽車的快速增加,汽車防盜報警器發(fā)出的噪聲已成為一個新的擾民公害,成為城市管理中的一道新難題。汽車防盜報警器噪聲擾民已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這個問題同樣引起了全國政協委員的關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蔡自興、唐紀良、雷震洲、林金、翁宇慶、錢積惠等聯名提交了《關于治理汽車報警器噪聲問題的提案》。
蔡自興等委員在提案中說:汽車報警器擾民現象非常普遍。機關、學校、企業(yè)、超市、居民區(qū)和其他公共場所,每遇刮風、下雨、打雷、放鞭炮、工程施工,甚至行人腳步稍重一點或小孩游戲,廣大市民都會受到長時間“熱烈”、甚至“暴風雨般”的噪聲騷擾。有時,汽車報警器還“一呼百應”,吵得教師學生無法正常上課,公務員無法正常上班,居民無法入睡。
針對汽車報警器噪聲擾民的問題,蔡自興等委員提出建議:盡快出臺全國或地方的汽車報警器噪聲管理法規(guī),將汽車報警器管理納入正軌,從源頭上治理汽車報警器噪聲;加強對汽車報警器市場和報警器質量的管理,嚴禁質量不合格的報警器進入市場;加強汽車報警器噪聲管理,嚴格執(zhí)法;加強對裝有報警器的汽車車主的宣傳教育;規(guī)范停車行為,加強停車場和居民小區(qū)的汽車安全管理,防止汽車失竊事件發(fā)生;研制新型汽車報警器,提高報警器質量和報警準確率。
國家質監(jiān)總局:加大產品監(jiān)督抽查及抽查結果宣傳力度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在提案答復中認為,汽車防盜報警器噪聲擾民確實是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國家因此在1991年發(fā)布了汽車防盜器行業(yè)標準GA2/T-1991,1999年又將其修訂為強制性標準《車輛防盜報警系統(tǒng) 小客車》GA2-1999,從技術法規(guī)上保障和促進了汽車報警器產品質量的提高。許多地方質檢部門也曾多次組織對本轄區(qū)內生產、銷售的產品進行監(jiān)督抽查,對抽查中質量不合格的產品進行了曝光,責令不合格企業(yè)整改復查。目前國內已涌現出一批產品質量穩(wěn)定可靠的企業(yè),一些地方的汽車防盜報警器噪聲擾民問題也有了一定好轉。
國家質監(jiān)總局同時指出:汽車防盜報警器行業(yè)中多數是小規(guī)模的生產企業(yè),技術工藝水平不高。從監(jiān)督抽查中發(fā)現,少數企業(yè)的產品質量本身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如汽車防盜報警器的震動傳感器不符合標準要求;防盜報警器溫度特性不好,易出故障;技術較先進的芯片式、網絡式產品因價格較高還未在市場上得到廣泛應用等等。
國家質監(jiān)總局還分析了汽車報警器工作不正常、噪聲擾民的主要原因:防盜報警器產品質量不合格;產品安裝質量不高;售后服務不好;部分車主選用價格低廉但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沒有保障的產品。
國家質監(jiān)總局最后承諾,將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大汽車防盜報警器產品的監(jiān)督抽查力度,加大抽查覆蓋面和頻次,重點檢查生產集中地區(qū),重點檢查質量不穩(wěn)定的企業(yè),重點檢查產品聲響報警信號等質量問題突出的項目,從生產源頭嚴把質量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