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國家質(zhì)檢總局關于汽車召回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人們對汽車召回制度極其關注,自10月23日草案公之于眾以來,大批汽車制造商、銷售商和消費者都通過電子郵件、網(wǎng)上論壇及信件等方式各抒己見,有的制造商甚至還遞交了完整的研討方案。
在各種意見中,“罰則不夠重”呼聲最高,“配套法規(guī)太少”、“回避環(huán)!眲t是汽車廠商和汽車專家討論最多的話題。還有一些消費者提出一些主要的要求為什么都用“應當”而不是用“必須”。在使用“應當”時,隱含了“可以不”的意思,但“必須”二字則排除了其任何轉圜的余地,是強烈限制性的。對于關系到汽車使用者生命安全大事的汽車產(chǎn)品來說,用“必須”是不過分的,法律就必須是這么嚴肅和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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