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被寶馬撞了嗎?誰令豪車品牌蒙羞
今天你被寶馬撞了嗎?
“我今天把車放這兒,明天你們就會知道是誰!”
2004 年9月25日,一輛寶馬車在人民大學倒車時撞倒了一位女大學生。車主不僅拒絕道歉,而且還想駕車逃逸。后來被人民大學保安攔住,車主棄車揚長而去,并撂下了這句“砸在地上都叮當響”的話。
2004 年10月10日 ,在深圳一寶馬車遭遇車禍,南方都市報記者趕到現場采訪,從寶馬車上下來的4人竟然狂毆記者,并噴著酒氣叫囂:“打死你們,最多我蹲三四年!”
這兩位豪華車主的話透出的,不僅僅是冷漠,還有豪華車主凌駕于道義和法律之上的無比 “牛氣”。
在今日的中國,擁有汽車是一種地位和財富的象征。然而,一些擁有豪華車者在交通事故中的表現卻格外引人注目,豪華車也不幸成為多起交通肇事案件的配角,從而也貼上了“富而不仁”的標簽,甚至有人戲噱到:“今天你被寶馬撞了嗎?”這么一句調侃味十足的問候語成為當年的 10 大流行語。
失誤解釋成統(tǒng)一口徑
在眾多的豪華車肇事案件中,案發(fā)過程形式各異,但案發(fā)后面對法律的時候,肇事者的說辭卻相當一致,情緒激動、情緒失控、精神緊張、條件反射甚至精神失常等種種客觀理由造成的操作不當、決策失誤成了豪華車們的統(tǒng)一口徑。
“黑龍江寶馬案”中,蘇秀文本該掛倒檔檔位由于失誤掛在了前進檔位上,由于換檔倒車需要踩剎車而前進需要踩油門,蘇秀文再次失誤踩了剎車換檔成功后一腳踩住了油門。警方對此的調查分析是:“車往前一動,由于其 ( 蘇 ) 當時情緒激動,想踩剎車,慌亂中踩到油門上,導致寶馬車失控。”根據寶馬 X5 自動檔的實際情況來看,蘇必須在慌亂中把腳從剎車板上移開,并準確踩到比剎車板小得多的油門上,一系列精確的失誤最終釀成了慘劇。蘇的失誤說法得到了法庭的認可,交通肇事罪的認定以及判二緩三的判決給“黑龍江寶馬案”蓋棺定論。
長沙黃婭妮也在“一時慌張,手腳應急不過來,才會有如此表現”的情況下,駕駛奔馳先撞飛了摩托,再撞自行車,再撞摩托,加速,撞開出租車,在路口拐彎,撞開出租車并一頭頂住桑塔納,在他們的幫助下,奔馳才能停住車。當然,還有說法稱黃的神經經常失控,這也是她無法很好控制自己汽車的一個不錯的解釋。
一位長期關注此類案件的律師說,失誤成為了豪華車脫逃罪責的一個縫隙。豪華車殺人后果不外乎撞傷和撞死兩大類,如果受害者被撞死了,那么一定要停車,肇事者最好自行報警并解釋自己是失誤,是交通事故,絕非故意殺人,畢竟殺人動機什么的其實只有天知地知自己知,死不承認,誰有辦法?只要一口咬定是失誤,其實不必要自己解釋怎么失誤的,最終會有人給出解釋。再讓家里人花點錢擺平受害者家屬,交通肇事罪就定下了。要是撞傷了,可以逃也可以不逃,花錢擺平傷者和家屬是不二法門,反正有錢。不逃呢,得拘留幾天,遭點罪。逃了的話,如果家屬斡旋、處理得當,錢用的是地方,拘留或許都可以避免。
汽車文化:車德?人德?
著名汽車專家賈新光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達了不同的看法:所謂車德說到底還是人德的問題,并不是中國步入汽車社會、汽車保有量的增多造成了這些問題,而是社會風氣的不正,一部分人的心理失衡造成了車德這一概念的提出。在那些豪華車傷人案中,那些豪華車同樣屬于受害者,一小部分車主人德的問題在駕車過程中體現出來,玷污了這些豪華車的品牌。
不錯,部分豪華車主自身的人德問題,由于駕駛的豪華車而令國人關注。無辜的豪華車一次又一次被詬病,但不是因為車本身的質量問題。一個代步的工具,因其奢華而引人注目,卻又因其“遇人不淑”而被蒙羞。
社會學者杜先生談到這一問題時說:“豪華車肇事案件的判定在法律上是一個挑戰(zhàn),在向法治社會轉化時期必然會遭遇很多問題,這是其中一個。而豪華車殺人,在關注度上就會很不同,很有顯著性,因為開豪華車的人基本上都是有錢或有地位的人,在當今的中國社會,貧富之間的話題總是很能吸引人們的眼球,很容易在道義上引發(fā)人們的爭論,引起人們的共鳴從而造成很大的影響,另外還會有一部分人有仇富的心理,很樂于看到富人們栽跟頭、出洋相!
中央黨校哲學博士梁先生則從心理學角度進行了分析:“豪華車肇事者在物質生活相對豐富之后,精神上的層面沒有適度的跟進。這導致了他們對外界社會的麻木和空虛,反映在豪華車系列案件中就是富人們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按照常規(guī)的思路,開豪華車的人應該更有地位、更有錢,影響社會的能力也更強一些,更大的能力應該意味著更大的責任,但是現在我國的現狀顯然不是這樣。這種無責任感和對外界社會的麻木、以及他們的優(yōu)越感導致了肇事者的自私和處理問題的隨意,所以預防和杜絕此類事件的根本還是精神文明建設的加強,需要一個有責任感和凝聚力,有共同理想的和諧社會出現。另外,不僅僅是豪華車,在中國逐步進入汽車社會的今天,整個社會有車群體的車德問題都應該被提升到一個更高的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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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豪華車交通肇事案
寧波寶馬案
7 月22 日晚11點30 分左右,來寧波打工的江蘇徐州人劉先生騎著電動車,帶著親戚李女士途經江北區(qū)桃渡路與槐樹路口。突然間,一輛寶馬轎車從背后撞翻電動車,將二人撞成重傷后逃逸。劉先生醒來,已經躺在了寧波市第二人民醫(yī)院的病床上。經過醫(yī)院檢查,劉先生碰破了頭皮,腰椎骨、臀骨等部位都有傷,不能行動。而他的親戚李女士被確診為腦挫傷。
長春林肯案
2005 年2 月1日13時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付中濤駕駛一輛白色林肯轎車在長春市亞泰大街調頭時將一個年僅 10 歲的小女孩金萍撞倒,在女孩家人和當街群眾的呼叫阻攔下不僅沒有停車,反而拖著女孩行駛 2000 多米,導致女孩當場死亡,付中濤隨后駕車逃逸。
長沙奔馳案
2004 年7月26日晚9時10分許,長沙市河西新民路與瀟湘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上演了瘋狂一幕:一輛疾駛的奔馳車先后將兩臺摩托車、一輛自行車撞飛,隨后撞壞一輛出租車,接著在右拐逃跑時又接連與停在路上的一輛出租車和一輛桑塔納相撞,整個事件共造成 7 人受傷。離奔馳車約 300 米 左右的新民路“岳麓山莊”前,有一攤長十五 六米 的血跡;整個肇事現場全是玻璃碎片。
肇事的奔馳車女司機黃婭妮曾在同年 3 月 29 日下午 駕駛一輛寶馬轎車在長沙市蔡鍔南路與城南西路交界處的天心街巷內接連撞翻 7 人。
深圳寶馬案
2004 年7月28日凌晨1時50分許,深圳寶安區(qū)龍華街道辦轄區(qū)的廷苑酒店門口,一輛銀灰色寶馬車從酒店駛出來,在出大門時,寶馬車司機跟門口值班保安爭執(zhí)起。突然,寶馬車向前一沖撞向攔在前面的保安員,保安側身閃過,但右腿還是被撞上。接著,寶馬車將圍觀的一位出租車司機撞倒在地。又把另一名圍觀的出租車司機卷入車下。這輛寶馬車把人卷入車底后,并沒有停下,而是拖著人開了一百多米,后沿人民北路向南逃跑。
黑龍江寶馬案
2003 年10月16日上午10時26分許,代義權駕駛拉大蔥的農用四輪車沿哈爾濱市道里區(qū)撫順街自西向東行駛,行至人才市場門前,與蘇秀文同向停靠在路邊的牌照為“黑 AL 6666 ” 的寶馬吉普車左側倒車鏡相剮。事故發(fā)生后,蘇秀文下車辱罵并毆打代義權。后圍觀群眾勸說蘇秀文向后移動車輛,以查看倒車鏡的受損情況。蘇秀文遂上車啟動寶馬車,因操作失誤、采取措施不當,致使寶馬吉普車向前沖出,將站在該車前方的劉忠霞(代義權之妻)當場撞死,將張巖等 7 人撞成輕傷,將崔志華等5人撞成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