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先生恐怕連做夢都沒有想到,剛剛咬牙跺腳掏一筆辛苦錢買了一輛還說得過去的車,在他屁股還沒坐熱乎的時候就不翼而飛了。而最讓他感到困惑的是,直到目前為止,一肚子委屈的他還掰著手指頭繞來繞去算不清楚,究竟誰能夠替作為車主受傷最深的他來承擔這筆意外的損失。 童先生的這輛車全款大約24萬元,因其是一位自由職業(yè)者沒有固定工資,所以為穩(wěn)妥起見,童先生做的是分期付款。在交清了首付款大約9萬元及其他購車費用并購買了全險之后,童先生高高興興地把新車開回了家。他的家就在地鐵站旁邊,因為小區(qū)里沒有長期停車位,于是童先生專門為他的寶貝車租下了地鐵站旁公共停車場的一個固定車位,月租金150元。有自己的一席之地,又有專人看守,這下,總可以高枕無憂了。可是萬萬沒有料到的是,童先生只踏實了不到倆星期,一天早上一覺醒來想開車去上班,卻發(fā)現(xiàn)車丟了。 可以想象,這時候的童先生是多么的欲哭無淚啊。別著急,咱不是買保險了嗎!一問保險公司才知道,按盜搶險的賠付制度,車丟失后保險公司只賠付凈車款的80%。因為童先生是貸款購車,所以這筆錢由保險公司直接賠給其貸款的銀行,說白了就是沒童先生什么事了。這下童先生可真有點“抓狂”了。要知道,如果當時全款購車,按24萬元車款計算,那么保險公司賠付了車價的80%,還剩下的20%就算自己承擔也只有不到5萬元。而現(xiàn)在就因為他是貸款購車,個人所要承擔的損失就是首付款9萬多元。再加上購置稅等其他購車費用和買保險,當時他可是掏了足有11萬才把車開回家的啊。這11萬元擱誰身上也不是個小數(shù)目,保險公司都不管,又有誰能來替他扛呢? 就在他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身邊人提醒他,可以找停車場索賠啊?赡苁嵌勀慷迷谶@方面扯皮的事兒太多,童先生還沒張口自己心就先虛了,趕緊回家查找資料并到處咨詢,為向停車場追究責任找個理論依據(jù)。但從目前事情進行的情況來看,一場官司是難以避免的了。 就在這邊剪不斷理還亂的時候,銀行那邊又傳來了一個對童先生而言似“晴天霹靂”的消息: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過程需要一段時間,不能馬上對銀行進行賠付,而這輛車的月還款則一天也不能耽誤,所以童先生還須為這輛已經(jīng)消失不見的車繼續(xù)支付3個月的月還款又是1萬多元。如果說前面的損失由于早有明文規(guī)定只能讓車主自認倒霉,那么讓已經(jīng)蒙受損失的車主繼續(xù)為丟失的車掏錢,可真讓童先生覺得自己“比竇娥還冤”了。他說已經(jīng)專門去有關(guān)部門問過了,這筆錢他還必須要掏。接著人家還特耐心地給他舉了個例子:如果他這車已經(jīng)開了一年了,同樣已經(jīng)支付了一年的還款之后車丟了,賠付的結(jié)果還和現(xiàn)在一樣沒他什么事。也就等于說,車主還款的時間越長蒙受的損失越大。言外之意,現(xiàn)在只讓你交3個月已經(jīng)算是走運了。 童先生越想越覺得窩囊,這不就等于說車丟得越晚車主就越不劃算嗎,這叫什么邏輯?現(xiàn)在,童先生正在抖擻精神準備上法庭“鏖戰(zhàn)”,爭取把自己所受的損失降到最低。同時,他也專門跟本刊聯(lián)系,把他遇上的這筆糊涂賬給大家過過目,希望以此來提醒更多的消費者:貸款購車表面上看是把車主自身所要面臨的風險減到了最少,可實際上一旦有類似丟車這樣的事情發(fā)生,車主的利益卻是最沒有保障的。因為不論是保險還是貸款或其他眾多領(lǐng)域,都有很多的“霸王”政策使消費者處于絕對的弱勢。作為這個“弱勢群體”中的一員,在掏錢之前可一定得仔仔細細地想清楚算明白。 點擊查看更多保險與貸款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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