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輛從山東啟程向北京運送緊急防汛物資的車輛,在進入高速公路天津路段時,竟被當?shù)亟痪圮?天,在向天津市交通局交了9000元的“護送費”后,由警車“強行護送”出天津。 手續(xù)齊全遭遇查扣 司機王兆平、李西皋對記者說,6月16日18時50分車輛剛駛過河北與天津交界處的高速收費口,2名天津高速一大隊的交警以車輛超寬為由進行例行檢查。司機給交警出示了相關手續(xù),并一再強調是緊急防汛物資,但交警不予理睬,說必須到天津市交通局辦“通行證”才能放行,并扣押了司機的駕駛證、行車證、營運證及養(yǎng)路費收據(jù)等。 車輛停放在附近一處停車場看管,每車每天需交看車費60元。3輛運輸車被扣5天后,停車場出具的900元看車費是沒有加蓋任何公章的“白條”。 從3.9萬砍到0.9萬 第二天一大早,天津市交通局一名工作人員看完有關手續(xù)后說:“既然是防汛物資就不用罰了,但每輛車要交1.3萬元的護送費。” 隨車的山東水總機械工程有限公司的押運員孫遠平只好從天津去了一趟北京,回到天津后向天津市交通局出示了由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開具的信函。信中寫道:“今有3輛運送防洪應急工程急需的閘門、啟閉機等物資的車輛通過天津市境內,該批貨物是永定河防洪重要設備,F(xiàn)已進入汛期,工程急需完工。為保證北京的防汛安全,特請給予放行! 然而,天津市交通局的工作人員仍堅持要交“護送費”。經(jīng)過討價,每輛車的“護送費”由最初的1.3萬元降為5000元,最終降為3000元,3輛車共交了9000元。 可是由這個治理超載超限辦公室出具的發(fā)票卻是一張蓋有“天津市正通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財務章的“服務行業(yè)專用發(fā)票”,項目是“大件物資護送服務費”。 司機王兆平、李西皋說,當他們將這張發(fā)票出示給天津市高速一大隊的交警后,交警啥也沒說,出動了2輛警車行程約30公里一直將他們護送出天津。最終,在經(jīng)歷5天40℃高溫的煎熬后,運輸車隊6月20日才將水閘運抵永定河防汛工地。 到底收的是什么費? 天津市交通局治理超載超限辦公室主任邢振亮解釋說,根據(jù)新交通法有關公路治理超載超限的有關規(guī)定,對于超寬車輛應給予3萬元以下罰款,超載超限手續(xù)也是“一省一辦”,出省后并不管用。但由于有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的來函,交通局免予行政罰款,只收取部分“護送費”。 對于“護送費”,邢振亮說,天津市成立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后,56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進入大廳辦理,但在交通局的實際操作中,由于涉及部分車輛的超載超限問題,需要交警護送,而這項向貨主收取的費用是“勞務費”,不屬行政收費,政府無權收取,只能交由企業(yè)運作。 相關文章:明知有錯不提醒 違章司機告交警“設套”開罰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