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貨運汽車、摩托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在慢速車道行駛,大客車不得在快速車道行駛,但超越前方車輛時除外; 二是在設有主路、輔路的道路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和摩托車,只準在輔路行駛; 三是實習期內的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不得在快速車道行駛; 四是行人遇人行道有障礙無法正常通行而借用車行道通行時,車輛應當避讓借道通行的行人。 其中第一項將一些設計與行駛速度都慢的機動車,限定在慢速車道內行駛,這些車輛只有在前方有障礙、超車等情況下,才可以借用相鄰的一條機動車道,超越障礙或者前車后應當駛回原車道。第四項則充分體現(xiàn)了“珍愛生命”、保障行人安全的理念。 專用行車道 只能專車走 除了一般車道外,我們還能在路上看到專用車道和應急車道,這兩種車道的作用和行車規(guī)矩有哪些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新交法”)規(guī)定,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只準許規(guī)定的車輛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 本市道路上劃設的專用車道有兩種:一種是公共交通專用車道,另一種是警車專用車道。北京的《實施辦法》規(guī)定,在道路劃設的公交專用車道內,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只準公共汽車、電車通行,其他車輛不得進入該車道行駛;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時,按照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標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同時,公共交通專用車道,允許進出沿街單位或胡同時穿行,但不得影響公交專用車行駛,并且借道距離不得超過30米。 緊急車道內 三急可停車 應急車道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講一是預留車道,專為救險所用;二是應對一些緊急情況,主要用于發(fā)生事故或者故障時停車。 《實施辦法》第五十三條規(guī)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在應急車道內行駛,其他機動車不得在應急車道內行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確需在應急車道內臨時停車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使用燈光、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 我們在駕車中只有遇到下列三種情況,才可以在應急車道內停車:一是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按規(guī)定進行自行處理的;二是行駛中發(fā)生故障的;三是交通警察示意立即停車的。 在緊急停車帶內停車時,需要注意:一是按行進方向停車;二是在車后方設置故障車警告標志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夜間還須開啟示寬燈和尾燈,車身寬度超出應急車道的,應將故障車警告標志設置在占用的車道內;三是停車后,駕駛人和乘車人不準在車行道內停留;四是由緊急停車帶駛出時,不得妨礙車行道內的車輛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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