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個真實笑話在司機中流傳。綠燈時,兩車對向通過一路口。忽然斜刺里橫沖過來一輛人力三輪車。兩車司機見狀急踩剎車,兩車穩(wěn)穩(wěn)停住。不料三輪車沒有剎車,先剮了A車后又撞向B車。警察過來批評騎三輪的老漢“闖紅燈”,但卻判兩守法司機均攤老漢看傷的醫(yī)藥費。 電視臺某欄目也一再提醒有車族,最好不要前往某地某地,特別是一些人車混流的路段。嚴防被一些專門往車身上倒的“碰瓷兒”所坑。 保險公司最近也接到一些投訴。一些開車去外地的北京車回來后就找保險公司算賬,索要“保險標志”——北京車行至外地,忽遇當?shù)厣泶┲品、手持《道路交通法》的“路政”人員,被斥為不按法律規(guī)定懸掛張貼“保險標志”,罰款200元。車主受了委屈回來找保險公司要“標志”,可保險公司哭笑不得地解釋《強制三者險條例》并未出臺,并沒有說明標志什么樣、如何懸掛。這段時間,車主在外地碰到鉆法律空子、借機敲錢的不法分子只得自認倒霉。僅僅是由于一條相關(guān)的配套措施沒有跟上法律的實施步伐,就引來了如此眾多的糾紛和麻煩。 新《道路交通法》如期實施了,交通事故中的弱勢群體——行人的利益保護被放大了。這本是一件利國利民利社會的好事,但卻引起了另一群體——司機們的叫苦喊冤。無責任也要為事故中的傷員負擔醫(yī)藥費?那么如果受傷的是司機又該由誰來負責呢?也許,為了早一天結(jié)束司機們戰(zhàn)戰(zhàn)兢兢開車的狀態(tài),有關(guān)部門應該早一天進行必要的調(diào)研論證,早一天讓《條例》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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