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窗改裝生意依舊紅火 小車加裝防撞杠不犯法
車管所:加裝天窗存在安全隱患
車管所有關人員指出,原裝的天窗在設計時,車輛頂部加裝了橫、縱梁龍骨,可以保證安全。但后加天窗的車輛頂部只有橫梁,沒有縱梁,加裝天窗改變了車輛的整體結構和設計的安全技術參數(shù)。而且,大部分給車輛改裝天窗的廠家,根本不具備改裝車輛的資質,私自加裝天窗會有很多安全隱患。在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允許車主自行對機動車進行內部裝飾、小型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和為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件,其他改裝行為都是違法的。
新的交通安全法還規(guī)定,機動車維修經(jīng)營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處非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新的交通安全法實際上對機動車車主和汽車改裝店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但有關人士說,經(jīng)過調查,60%以上的車主沒有細看過新的交通安全法,對私自改裝違反法規(guī)問題,缺乏基本了解,而汽車改裝店則可能還在渾水摸魚。
車管所有關人員表示,車管所方面對這種汽車亂裝天窗現(xiàn)象也有些無奈,因為車管所負責的是道路交通和車輛管理,是按照交通法規(guī)和條例行使職權的。但是進行車輛改裝的公司是歸其他部門管理,車管所也沒有管理權限。
相關報道:車內掛飾物屬違法!
本報訊 日前,廣州交警對車內掛滿了小飾物的車輛進行整治,但只是進行勸喻和糾正,而沒有進行處罰。
據(jù)了解,不少有車族女士熱衷對車進行精心打扮,特別喜好在前車窗或后車窗懸掛各種小飾物,尤其是后車窗,常常掛滿了令人眼花繚亂的小飾物。一位民警告訴記者,這些小飾物看著很好看,但在車內掛飾物其實是非常危險的,因為這些飾物隨著車子運行前后搖晃不已,很容易干擾視覺和分散注意力,給行車帶來不安全因素。根據(jù)新的交通安全法,這種汽車前后玻璃上懸掛飾物被明確定性為違法,希望市民遵守法律,不做危及交通安全的行為,自覺盡快將飾物清除干凈。
小車可裝防撞杠
本報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要求,公安部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其中規(guī)定:從5月1日起,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小汽車可加裝防撞護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