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新成立的寶安光明交警中隊聯(lián)合光明派出所,對一些機動車為逃避7元錢的過路費,在經過公黃公路羌下收費站時逆向行駛的行為進行查處,兩小時內就查處了30多輛逆行的機動車。
目前,我市通往周邊地區(qū)公路干道的收費站都是實行單項收費政策,即從深圳市寶安、龍崗兩區(qū)到東莞、惠州兩市收過路費,而從東莞、惠州兩市到深圳經收費站時則不收取過路費,因此,一些機動車司機為逃避過路費,在出深圳將到收費站時,繞至左道逆向駛過收費站,再折回到右車道。據了解,有的收費站日均逆行車輛多達3000,從而導致收費站附近交通事故頻發(fā),并滋生了“倒票黨”、“撞車黨”等諸多社會治安及交通問題。
該中隊副隊長張建宗介紹說,光明交警中隊成立一個多月以來,投訴公黃公路羌下收費站車輛逆行逃費現(xiàn)象的電話就一直響個不停。一個多月以來,光明交警中隊幾乎每天都在羌下收費站設點檢查,嚴查逆行車輛,目前,羌下收費站白天逆行逃費的車輛已大大減少。他表示,今后,將經常性在光明街道轄區(qū)開展類似的嚴查交通違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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