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昨日《中國青年報》報道,北京市紀委稱北京市的公務車改革尚在調研階段,還沒有正式成型的方案。但是,目前社會各界對北京市的公車改革已經給予了不少關注和議論。
社會各界之所以如此關注北京市的公車改革,除了北京本身的特殊地位外,關鍵就在于此前媒體所報道的公車改革方案引起了民眾的警惕。
據(jù)《京華時報》報道,北京市公務車改革的試點工作實際上已經在海淀、房山、平谷等區(qū)縣悄然興起,其中海淀區(qū)溫泉鎮(zhèn)即將正式開始對公務員按級別發(fā)放交通補貼,處級干部每月補貼1300-1500元。而對于這種改革,記者采訪的參與車改的干部大部分人表示贊同,并計劃購買私家車,但也有一些科員因此感到心理不平衡,認為根本難以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
應該說,這種分歧局面的出現(xiàn)完全是正常的。這些年來,為從體制上預防“公車腐敗”的滋生,全國各地紛紛進行了不同程度的公車改革,但是,“公車腐敗”的現(xiàn)象不僅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一些地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勢。所以,公車改革勢在必行。北京市一些地方的公車改革試驗,代表了這種趨勢,其初衷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我們認為,在進行公車改革之前,很必要強調和澄清一些最基本的原則和底線。如果這些原則和底線得不到遵循和實現(xiàn),那么,整個公車改革就很有可能“播下的是龍種,收獲的是跳蚤”。
首先,公車改革不能等同于發(fā)放公務交通費補貼。 目前,不少地方的公車改革方案幾乎都有一些“贖買”的特征,而實際上,這是一種典型的飲鴆止渴,雖然可以在短期內顯得經濟、合算,但不斷增加的贖買項目最終將會使國家和地方財政不堪其重。
其次,發(fā)放交通補助不能對人不對事,而應該對事不對人。 目前不少地方較為普遍的做法就是按干部職級高低給予不同的數(shù)額,多的每月可拿到數(shù)千元,甚至高于本人的基本工資。實際上,普通辦事員外出辦事的幾率超過級別較高的領導干部,“車改”又怎么能夠“益了處長苦了科長”?為什么不根據(jù)具體的辦事需要,而始終只是根據(jù)官員級別?
再次,公車改革程序本身必須規(guī)范、合乎法定程序。
目前不少地方的公車改革,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政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自己制定規(guī)則、自己執(zhí)行、自己解釋的情況。對此,民眾同樣質疑,認為這是“讓既得利益者主持公車改革”,“很難說徹底代表公共意志”。實際上,任何一個決策和方案的制定,要想相對規(guī)范、合理,都應該經過一些規(guī)范、嚴格的程序。同樣,公車改革方案,也應當經過廣大民眾———廣大納稅人的討論和認同,應該經過當?shù)厝舜蟮膶徸h并同意,才能正式頒布實施。
實際上,成功的公車改革,應該是既要保證正常的公務用車,又要徹底擠掉其原有的水分,避免出現(xiàn)一些地方乘機給政府公務人員漲工資的結果。雖然我國的公車改革確實存在著一些較為特殊的矛盾和問題,比如我國的政府公務員工資收入普遍不高,確實存在需要提高政府公務員的積極性和行政效能的地方,但是,如果有關方面真正搞清楚究竟為什么要進行公車改革,如果各方面徹底消除那些內心深處的特權意識,那么,問題也許會簡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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