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廣州某報報道說廣州市交警實施的市民拍違章活動,允許拍攝路段又被壓縮。為此,許多司機和拍違章的市民紛紛咨詢,到底是否有這事?廣州市交警支隊機動大隊負責人回應說,該報關于“允許拍違章的路段由原來的30多條壓縮到20多條”的講法是失實的,交警部門不光沒有壓縮拍攝路段的范圍;相反,他們已向上級部門提出申請,考慮繼續(xù)擴大市民可拍違章路段的范圍。 這位負責人說,一俟電腦容量擴大,他們就立刻擴大可拍照范圍。最近,他們按照工作要求,對可拍違章的路段進行規(guī)范化管理,并統(tǒng)一了各路段的名稱。如在東風西路拍違章,有人稱在德泥立交,有人稱在流花公園,也有人稱在西場。為了規(guī)范管理,交警要求統(tǒng)一稱為東風西路。并且在發(fā)出違章通知時,也將以上幾個點都稱為在東風西違章。這樣的做法有可能帶來誤解,不排除有人理解成東風西路原來可以拍攝違章的三個點如今被壓縮成一個點。 該負責人重申,除上次公布的東風中陵園西路口由于安裝了電子鏡頭,市民不要到該地點拍攝外,環(huán)市西路、東風西路等多個路段,市民仍然可以拍違章。以后哪些路段新安裝了電子鏡頭,交警都會通知,以免拍違章者浪費膠卷。 有市民提出,如何監(jiān)管拍違章者的作弊行為?該負責人說,拍攝者是否作弊,一看參照物就知道。所以他們要求照片所反映的參照物30米距離范圍必須清晰。他舉例說,在交警的電腦記錄中,一輛摩托車在同一地點有16次違章,成為目前的最高紀錄。之所以被確認為違章,是因為每張照片里違章車旁邊的車輛都不同。摩托車車主最終被罰了1600元。 相關文章導航:廣州市民拍違章設陷阱誘機動車"犯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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