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50年11月,廣東省開始啟動全國統(tǒng)一汽車車牌,車牌有6位號碼,包括大行政區(qū)代號、省市代號和汽車編碼。
2.1961年,廣東省換發(fā)“15”字頭的全國統(tǒng)一汽車車牌代號,號牌前列“15”(后增加了45)代表廣東省,后列數(shù)字代表各地區(qū)。
3.1984年6月開始,廣東省啟用“75”字頭的車牌代號。
4.1987年8月,深圳市開始使用廣東“02”字頭的車牌代號。
5.1994年7月開始,全國啟用換發(fā)92式機動車車牌行駛證;1995年6月開始,廣東省機動車輛開始啟用換發(fā)92式車牌證。本報記者郭愛娣、廖穎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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