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汽車市場上迷信洋品牌的人不乏少數(shù),有汽車制造商,也有汽車
經銷商、汽車裝潢美容商。筆者聽一位曾當過某
乘用車公司技術顧問的專家說,他們單位批發(fā)給經銷商車的同時,特意將制作的洋品牌的標牌,作為促銷手段無償送給需要的商家。有的汽車銷售商和汽車裝潢美容商,也用這樣的手法作為促銷送給用戶,也有的借機從中謀利。他們不惜撬掉原先的企業(yè)自有品牌的標志、標牌,換上洋品牌、洋標牌,如圓圈中老鷹嘴的東南
菱帥,被三片樹葉的
三菱標牌所替換;
威姿車上的
一汽標牌,由三個橢圓的
豐田商標所代之;悅達普利特,換上了
起亞的標志。諸如此類的車招搖過市,不在少數(shù)。他們的理由,說是滿足一些用戶的特殊心理需求。
對此奇特現(xiàn)象,尤其是洋品牌取代中國本土品牌的現(xiàn)象,跨國公司和中方企業(yè),至今未有雙方中的任何1家提出任何疑義或置疑。洋人先是感到不可理解,后來當然是暗中好笑、高興萬分了。不過也有的外國人曾表示過驚訝,現(xiàn)任
通用(中國)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zhí)行官墨非說的一件事就耐人尋味,他說1999年上海通用推出
別克——新
世紀之前,他作為上海通用汽車中的董事會成員,在底特律的一次會議上總算說服了其他董事,同意在該款車身尾部標上中文“新世紀”字樣。墨非還說,他在底特律的談判中贏了;然而在中國市場上輸了,他分析說“新世紀”與GLX在性能和價格不相上下,只是由于前款車尾加了中文“新世紀”,九成多買主只認GLX,而不認它。為此他深深地感到遺憾。
其實,我國汽車產業(yè)發(fā)展政策依據(jù)《商標法》的規(guī)定,提出“在國內市場銷售的整車產品要在車身外部顯著位置標明生產企業(yè)商品和本企業(yè)名稱或商品產地”,F(xiàn)在不少汽車企業(yè)的汽車產品,一味地強調拓展市場,迎合和滿足少部分消費者的特殊心理需求,置我國《商標法》和汽車產業(yè)發(fā)展政策規(guī)定于外。
上海大眾的做法,倒是很值得稱頌的,他們近幾年投放市場的PASSAT、
POLO和
GOL等新車型,改進型SANGTAN
A3000,都在車身尾部明明白白地注明生產的企業(yè)和產地,非但不用英文字母,也沒有用漢語拼音,而是大大冽冽地用中文注明“
上海大眾”。
最近,看到
奇瑞、
中華、以及
吉利等企業(yè)的高層人物談話的信息,他們都承認過去的產品,確實存在制造比較粗糙和質量不夠穩(wěn)定的問題。不過,如今
東方之子、QQ、
旗云,新
中華,
豪情、
美日等,這些與洋品牌不沾邊的國產車,質量都有較大的提升,口碑也逐漸叫好,其中
奇瑞今年上半年以5.06萬輛的銷量,進入轎車制造企業(yè)排名第8位;
吉利集團所有品牌的車型合在一起,月均銷售0.92萬輛的業(yè)績,列為汽車大集團中的第10名;奇瑞和吉利都有批量車出口。
同樣是引進品牌,上海通用的別克
君威和
凱越,注重宣傳他們的本土化開發(fā),中方人員參與了重大項目的改進,贏得非常好的市場效果,
排量幾乎同凱越一樣大小的
愛麗舍,與凱越的銷量和銷勢,不可同日而語,凱越今年上半年銷售4.52萬輛,愛麗舍只是它的三成多一點。上海通用汽車的市場推介手段和市場公關策略,很值得研究和借鑒。對部分消費者盲目崇洋的需求心理,需要進行正確的引導,妄自菲薄,不實事求是的宣傳,是一種誤導,實質上是對消費者不負責任的反映,不利于自主品牌的創(chuàng)立和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