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初曾鬧得沸沸揚揚的德國“寶馬”商標權與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企業(yè)名稱權糾紛案如今再起波瀾,曾被德國寶馬指責侵權的北京寶馬公司本月初以侵犯企業(yè)名稱權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德國寶馬在北京的授權代理商———北京燕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至此,“寶馬”商標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再次涉入糾紛。
北京燕寶公司是一家位于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的企業(yè),主要從事寶馬汽車的銷售、維修及保養(yǎng)業(yè)務。北京寶馬公司指出,近日他們得知到這家北京燕寶公司維修汽車的車主,都會從維修接待處取得一個印有“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字樣的標牌,以證明自己的車輛在該處進行維修,待車輛修好后憑標牌取車。北京寶馬公司認為,這種做法使得車主在接受汽車維修服務時,明顯感到是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在維修自己的汽車,或者說在接受北京寶馬公司的服務。而在此前北京寶馬公司并未授權北京燕寶公司使用其企業(yè)名稱。
北京寶馬公司認為,他們于1992年5月29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登記注冊,名稱即為北京寶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并連續(xù)使用該名稱至今。北京燕寶公司在未獲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企業(yè)名稱,侵犯了其企業(yè)名稱權,他們在訴狀中要求北京燕寶公司停止侵權,并公開賠禮道歉。
據了解,北京寶馬公司是德國寶馬在中國的第一個代理商,當時經寶馬利亞(中國)有限公司、寶馬利亞汽車(瑞士)有限公司同意,在工商和公安機關審批備案。1995年,雙方合作終止之后,北京寶馬還一直以提供各品牌汽車修理業(yè)務存在。今年6月,德國寶馬要求其更改企業(yè)名稱,不得含有“寶馬”字樣。但北京寶馬公司強調,德國BMW公司生產、銷售的車最初在中國的名稱叫“巴依爾”,正是德國方面與北京這家公司簽訂了授權維修協議后才在北京公司的建議下把“巴依爾”改為“寶馬”,并進行了商標注冊。北京寶馬公司指出,德國公司在把“巴依爾”商標改為“寶馬”前對“寶馬”沒有任何權利。他們并提出證據,證明北京寶馬是1992年5月29日在國家工商總局進行企業(yè)注冊的,而德國BMW公司是在1995年9月28日才在“汽車維修”服務領域取得“寶馬”商標專用權的。按照《商標法》第31條的規(guī)定,他們反而還有權依據在先的企業(yè)名稱權要求撤銷德國公司的“寶馬”商標。
報價與參數:寶馬/3系列/2002 BMW Serie 3 (更多圖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