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1日實施的《汽車產品外部標識管理辦法》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生產的面向國內市場銷售的汽車,外部標識中的車企名稱必須采用中文漢字標注。
《辦法》本來沒有什么問題,在中國生產、給中國人用的東西當然要有中文標識,前段時間豐田霸道不是就因為少了一張中文小標識而實施了一次召回么。
但是有人說這一規(guī)定主要是為了突出汽車合資企業(yè)的中方制造能力,增強中方平等對話的權利,保證在合作中獲得更多平等對話權等等,這就有點隔山打牛、南轅北轍、期望值過高了。
其實中方的制造能力早已不用來證明,但是中方平等對話的權利卻路漫漫兮其修遠。
在前WTO時代,中國汽車市場不很發(fā)達,通常中外方有合作分工,外方負責產品和技術,中方負責生產和銷售。
但是隨著汽車市場的發(fā)展,外方也逐漸把手伸到銷售領域里來。雖然老外搞銷售也會水土不服,如東風悅達起亞和華晨寶馬,一開始老外都被中國汽車市場碰得頭破血流,但卻并不妨礙他們趾高氣揚地說“中國合資企業(yè)的貢獻度為零”。
究其原因,對于汽車這種技術密集型產品來說,企業(yè)的核心是技術和品牌,在外方在中國市場越來越如魚得水——市場不斷被攻占,而中方越來越難從外方捂得緊緊的技術口袋里掏點什么東西出來的時候,中方的話語權又從何而來呢?
另外,這條規(guī)定對于出口到國外的汽車卻不作任何要求,其實中文出現(xiàn)在出口汽車上,反倒是能夠“突出中國的制造能力”之舉,上海大眾第一批出口到澳大利亞的POLO,車尾不也都標明了“上海大眾”的漢字么?當時也并未見得讓外國人接受不了。
再聯(lián)想到這幾年中國風在國際上的流行,漢字已經成為流行文化中的符號,被國外的時尚人士紋在胳膊上、印在T恤衫上,甚至成為喬治阿瑪尼的高級成衣的裝飾,又有什么不好意思“出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