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開庭的豐田狀告吉利商標侵權案過去半月有余了。豐田方面提出的和解遭到了吉利集團的反對。截止到昨天,豐田仍然表示,如果吉利同意,豐田愿意和解,而記者從吉利集團了解到,寧愿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也不會與豐田和解。
豐田再度表態(tài)愿意和解
“豐田一直希望以緩和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以前也試圖以非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但一直沒有得到對方一個可以解決的姿態(tài),因此無奈才上法庭!必S田中國事務所孫女士稱,現在豐田的態(tài)度依然如此,始終沒有拒絕和解,但堅持自己的原則即“保護自己的商標權,最終目的是要求對方停止使用和豐田相似的商標,停止在廣告宣傳上使用豐田和TOYOTA有關文字和圖形。
豐田中國事務所杉之原接受媒體采訪時再度表示,此次豐田訴訟是為了保護商標權,沒有市場原因。豐田發(fā)現吉利使用類似標識后,于2000年12月就向對方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之后又在一年之中再三照會,始終未看到對方應對姿態(tài),出于無奈,豐田于2002年正式提起訴訟。
杉之原還稱:訴諸法律是迫不得已,訴訟內容及目的是保護商標權,而并非其他,因此對方如停止使用與豐田類似商標并停止在廣告宣傳中非法使用豐田注冊商標,豐田可以進行和解。
吉利不會接受調解意見
吉利集團法律顧問樓韜表示,豐田做的應該是撤訴,而根本談不上和解。
在8月17日結束的2003年全國汽車拉力錦標賽北京站的比賽中,浙江縱橫吉利車隊勇奪S2組冠軍,吉利美日賽車在今年的分戰(zhàn)賽中創(chuàng)造了兩連冠的佳績。更為重要的是,吉利美日賽車全部搭載吉利自主研發(fā)的MR479發(fā)動機。在吉利遭受日本豐田侵權訴訟,逐步放棄使用豐田8A發(fā)動機的情況下,完全由吉利研發(fā)制造的MR479發(fā)動機以在拉力賽上連續(xù)奪冠的成績,顯示出吉利走中國民族汽車工業(yè)之路的決心和信心。正如吉利相關負責人評論吉利與豐田訴訟時所說,因為吉利一直堅持自主發(fā)展的策略,在技術與產品開發(fā)上有充分的積累和實力,所以吉利不會接受豐田的調解意見。
專家眼中的豐田吉利案
中國汽車工業(yè)發(fā)展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賈新光分析指出,吉利豐田的商標相似與否很難界定,法院判決會格外慎重。“但實際上豐田的真實意圖并不在所謂的商標侵權上,而是制造技術上的侵權!彼硎,豐田不好明說的是“‘美日’發(fā)動機對豐田發(fā)動機的仿制問題”,之所以不好明說,是因為這方面的取證更加困難。他表示:“許多車賣得便宜是因為它沒有支付相關設計費用或引進費用,這和盜版是一個道理。這樣會扼殺國內企業(yè)自主開發(fā)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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