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人民銀行將出臺《個人汽車貸款管理辦法》。有消息稱,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個人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現(xiàn)正在征求各方意見,并將于近日出臺。據悉,新出臺的《個人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將取代1998年開始執(zhí)行的《汽車消費貸款管理辦法》。
新《辦法》更注重個人汽車貸款
新《辦法》和此前執(zhí)行的《辦法》很大的不同是注重個人汽車貸款,并將明確規(guī)定借款人系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而非企業(yè)法人。另外,對于借款人購買推土機、挖掘機等機械工程車也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
據統(tǒng)計,2002年一年有20%的消費者貸款購車,各銀行頭11個月發(fā)放的汽車消費貸款總額比年初增加了650億元,而1998年至2001年只增加了420億元。而參考國外消費者貸款70%比例,國內未來幾年個人汽車貸款將大有可為。
個人汽車貸款額將更加明確
1998年執(zhí)行的《辦法》中,對總貸款額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捆綁式”貸款,使經銷商、分期公司和銀行可以按照純車價做貸款,也可以把買車的各種附加稅、費及保費加起來做貸款,使實際首付比例降低,造成銀行風險加大。
新《辦法》將對汽車貸款總額作明確規(guī)定,比如汽車貸款總額為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款項(不含各種附加稅、費及保費等),從而避免“捆綁式”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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