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2月27日開始,您在購買汽車時就要按照新的最低計稅價格來繳納車購稅了。
昨天獲悉,國家稅務總局對部分車輛的
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重新核定。本次調整涉及車型眾多。記者從調整后的新價格目錄上看到,
寶來1.8T的最低計稅價格調整到14.2萬元;
天津一汽的
威姿CA7106的最低計稅價格調整到6.4萬元;
寶馬BMW4.8is的最低計稅價格為96.4萬;
標致206CC的最低計稅價格調整至25.6萬元;
吉利美日MR6370AI的最低計稅價格為3.3萬元;
奇瑞sQR7080的最低計稅價格調整至3.4萬元;
廣州本田飛度FitDtG7151的最低計稅價格調整到9.1萬元……
距離上一次調價僅有三個月,
車輛購置稅的最低計稅價格就再次進行了調整。本次調整的范圍涉及國產汽車、進口轎車、進口客車、貨車、越野車等。
■關鍵詞:
車輛購置稅 計算遵循“從高”的原則。如果一輛車的最低計稅價格為10萬元,若成交價低于10萬元,則按10萬計稅;若成交價高于10萬元,則按成交價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