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制造商一旦發(fā)現產品有缺陷,不得巧立名目解決產品缺陷問題
據央視報道,在信息投訴系統(tǒng)發(fā)現問題后,如果汽車
廠商沒有主動召回,指定的專家和檢測機構就會對汽車進行鑒定。一旦確認安全缺陷存在,國家質檢總局將對廠家實施強制召回。目前專家?guī)旌蜋z測機構正在完善當中。
清華大學汽車碰撞實驗室作為國家認可的重點實驗室,已經被初步列為汽車召回的指定檢測機構之一。記者在這里看到,實驗設備和管理制度正在更新。
清華大學汽車研究所教授黃世霖表示,檢測單位必須跟事件本身沒有利害關系,是獨立法人。
目前有數百家檢測機構和數千名汽車專業(yè)人士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請,有關部門將根據技術水平、人員資質等,最終確定近百家檢測機構和400名權威專家分別組成召回指定檢測單位和專家?guī)臁?BR>
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產品處處長汪立昕:專家和檢測機構的選取有兩個原則,一個是在技術上保證權威,一個是在進行鑒定時要能保證公正客觀。目前各項工作都進行得很順利,能夠保證在10月1日召回制度正式實施時正常運行。
當是否需要召回產生爭議時,有關部門將選取消費者、廠家都認可的專家和檢測機構,保證鑒定的公正性。
據了解,一輛汽車一般由六大系統(tǒng)7000多個零件組成。專家?guī)旌蜋z測機構組成涵蓋了車輛所有系統(tǒng)的檢測,做到每個零件的鑒定都能保證由獨立的專家和機構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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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一
汽車召回不得謊稱“優(yōu)惠服務”
新華社
北京8月2日電(記者南辰、杜宇)《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第十六條規(guī)定:“制造商應當向主管部門報告其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不得以不當的方式處理其汽車產品缺陷。”
那么什么是不當的方式呢?國家質檢總局有關專家2日在《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宣貫會上明確強調,汽車制造商一旦發(fā)現產品有缺陷,不得以其他方式(如宣稱“優(yōu)惠服務”等)解決產品缺陷問題。必須按照召回法規(guī)的規(guī)定,嚴格按程序進行召回。
記者了解到,目前,國內一些汽車生產廠家由于忌憚主動召回會產生負面影響,發(fā)現產品存在缺陷后,并不主動向主管部門報告,而是往往打著“優(yōu)惠服務”或其他名目的幌子,“悄悄”地讓
4S店的技術服務人員解決產品缺陷問題。今年10月1日《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guī)定》正式實施后,企業(yè)如果還想采取這種不當的方式“蒙混過關”,最終將付出高昂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