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交法要點 |
對機動車實行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先行賠償。超過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負責賠償責任。
在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一方有條件報案、保護現(xiàn)場但沒有依法報案、保護現(xiàn)場,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又沒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以及機動車駕駛人已經(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情況下,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
|
專家意見 |
造成交通事故以至死亡,90%以上都是違犯交通法的行為造成的,包括機動車違法和非機動車、行人的違法。北京交通局每日發(fā)布的交通信息表明,北京市每天僅報了案的交通事故就在1000多起,幾乎全是違犯交通法釀成的結果。也就是說如果杜絕了這1000多起違法行為,就能減少1000多起交通事故,這樣一來北京的交通安全現(xiàn)狀不是至少改進了90%嗎?所以治本之道在于杜絕違犯交通法的行為,包括機動車的和非機動車、行人的違法行為,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簡單地懲罰機動車。
如果不管機動車有無過錯,即不管違犯交通法與否,一概要負全責,機動車駕駛者還會在乎違法不違法嗎?再說,既然由機動車負全責,非機動車、行人豈不更有恃無恐,不把遵守交通法當一回事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