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報廢年限是多少歲,機動車報廢標準是什么
2024-08-29 13:38:31
作者:資訊小編
機動車的報廢期限依據(jù)不同類別的車輛存在差異。
對于 9 座(含 9 座)以下的非營運載客車輛(涵蓋轎車和越野型),使用期限為 15 年。達到報廢準則后,倘若要求繼續(xù)使用,無需審批,然而必須經(jīng)過檢驗達標后能夠延長使用期限。每年需開展 2 次定期檢驗,超過 20 年后,從第 21 年起始每年需進行 4 次定期檢驗。
旅游載客汽車以及 9 座以上的非營運載客汽車的使用期限為 10 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是要求繼續(xù)使用,依照當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不過延長使用期限最長不可超過 10 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要進行 4 次定期檢驗,延緩報廢使用的 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需進行 2 次定期檢驗,超過 15 年后,從第 16 年開始每年需要進行 4 次定期檢驗。
營運大客車的使用期限調整至 10 年,達到報廢標準后,倘若要求繼續(xù)使用,同樣必須依照當下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的時間不得超出 4 年,在延長使用期間每年需要進行 4 次定期檢驗。
營運車輛轉變?yōu)榉菭I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變?yōu)闋I運車輛時,一概依照營運車輛的規(guī)定期限(8 年)進行報廢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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