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牌照的僵尸車怎么處罰
有牌照的僵尸車如何處罰?對于有牌照的僵尸車,交警部門會對其進行罰款處理。當僵尸車被拖走時,車主需要前往交警部門繳納200元或以上的罰金。
所謂僵尸車,是指長時間占用公共道路及其兩側、停車場、住宅小區(qū)、綠化帶等區(qū)域停放,長期無人維護和使用,外觀殘舊破損、灰塵遍布、輪胎干癟、號牌缺失等情況的機動車。
對于一些暫時沒有主人認領的僵尸車,交管部門可以幫忙保管一段時間,但是有時間限制,通常在三個月內。在這段時間內,車主可以憑證件免費認領車輛,并自行解決相關問題。而對于過了三個月仍無人認領的車輛,交管部門將全權處理。對于未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會被送到指定地點存放;而已報廢的車輛會進行相應的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規(guī)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該予以收繳并進行強制報廢。對于駕駛此類車輛的人,將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于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行為,將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同時按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理該機動車。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時,必須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責任妥善保管所扣留的車輛,并且不得使用。對于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過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車輛,將依法進行處理。
如果發(fā)現僵尸車,可以按照以下舉報方法進行處理:
1、公共道路上的僵尸車:報警,由城管配合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清拖處理;
2、在公共道路上遇到僵尸車:可以向交管部門進行反映,電話:12123;
3、小區(qū)里的僵尸車:向街道和社區(qū)居民反映,通過共商共治拿出解決辦法,由城管配合轄區(qū)綜治、公安、消防等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應當辦理相應登記: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機動車用作抵押或機動車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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