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車的報廢年限是多少年
2024-05-21 15:45:02
作者:資訊小編
小汽車的報廢年限需要根據(jù)《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第五條來確定,該標準規(guī)定了各類機動車的使用年限。以下是各類機動車的使用年限:
(一)小型、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12年;
(二)租賃載客汽車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0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2年,大型教練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四)專用校車使用15年;
(五)其他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大、中型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
對于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guān)部門可結(jié)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嚴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規(guī)定,但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不得低于6年,正三輪摩托車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冊登記日期計算,但自出廠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注冊登記手續(xù)的,按照出廠日期計算。
因此,小汽車的報廢年限需要根據(jù)不同類型的汽車來確定,具體年限根據(jù)上述標準進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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