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在什么情況下需要重新學
2024-05-11 15:31:58
作者:資訊小編
駕駛證需要重新獲取的情況有以下10種:
1、駕車類型超過準駕車輛;
2、非法駕駛校車;
4、超速50%以上;
5、高速路倒車逆行;
6、疲勞駕駛;
7、酒后駕車;
8、肇事逃逸;
9、醉酒駕駛機動車;
10、駕照被吊銷的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guī)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fā)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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