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其最高時速不得高于多少公里
2024-04-28 16:06:52
作者:資訊小編
大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其最高時速不得高于每小時100公里。否則記為超速,扣6分。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其他車輛比如小型載客汽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類型的機動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標志或者路面限速標記時,應(yīng)當遵守標志或者標記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yīng)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cè)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標明的車速行駛。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三款規(guī)定: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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