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時間太短去哪里反應
2023-12-28 17:18:58
作者:資訊小編
綠燈時間太短可以去交管部門投訴。
實際上沒有絕對的交通安全,有可能是交警部門或者規(guī)劃部門設置的雙向通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雙方向車流量小,建議說清楚讓交警部門勘察現(xiàn)場,根據(jù)規(guī)范設置科學安全的放行順序和時間配置。
機動車行經(jīng)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jīng)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全國實行統(tǒng)一的道路交通信號。
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
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并保持清晰、醒目、準確、完好。
根據(jù)通行需要,應當及時增設、調(diào)換、更新道路交通信號。增設、調(diào)換、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進行宣傳。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二十七條鐵路與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應當設置警示燈、警示標志或者安全防護設施。無人看守的鐵路道口,應當在距道口一定距離處設置警示標志。
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
道路兩側(cè)及隔離帶上種植的樹木或者其他植物,設置的廣告牌、管線等,應當與交通設施保持必要的距離,不得遮擋路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不得妨礙安全視距,不得影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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