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轉彎和直行車相撞責任劃分
2023-11-29 17:39:32
作者:蔡金盛
直行車與右轉彎車相撞,右轉彎車輛要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按照轉彎讓直行的原則,轉彎車輛在經(jīng)過路口時需要仔細觀察,讓直行車輛優(yōu)先通行。是根據(jù)雙方當事人對發(fā)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程度來確定。因為賠償責任是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主要依據(jù)的。
【法律分析】
如對方未按標線行駛,例如機動車右轉但直行車輛占用非機動車道強行通過,則直行車輛全責。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1、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_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5、遇停止信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7、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當然,如果直行車輛未按照標線行駛,就比如說機動車右轉了,但是直行車占用了非機動車道,強行通行的,那么直行車需要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guī)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guī)定:(一)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沒有交通標志、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_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第六十條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發(fā)生交通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夜間還應當同時開啟示廓燈和后位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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