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汽車過戶需要什么手續(xù)
夫妻汽車過戶需要的材料如下:
1、《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
2、變更前和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可以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
夫妻間車輛過戶的辦理條件如下:
1、申請人為夫妻關系;
2、雙方均合法取得駕駛執(zhí)照;
3、夫妻一方名下不存在在本市登記的機動車。
【法律依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共同提出申請,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于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nèi),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變更后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域內(nèi)的,遷出地和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辦理變更登記。
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名下機動車的號牌號碼需要互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兩輛機動車在同一轄區(qū)車輛管理所登記;
(二)兩輛機動車屬于同一號牌種類;
(三)兩輛機動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
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兩輛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行駛證、號牌。申請前,應當將兩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nèi),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兩車的號牌、行駛證,重新核發(fā)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同一機動車一年內(nèi)可以互換變更一次機動車號牌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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