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二手車過戶流程
一、到車輛管理所查驗崗對車輛并預錄信息;
二、到受理窗口提交資料:
1、《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為單位的同被委托人簽字,私車本人簽字);
2、現(xiàn)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所有權轉移證明或憑證原件;
4、《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5、《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6、機動車號牌;
7、屬于校車的,應當交回校車標牌;
8、屬于海關監(jiān)管的機動車,還應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jiān)管車輛解除監(jiān)管證明書》或海關批準轉讓證明原件;
9、代理登記的,還應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委托書原件。
三、到繳費窗口繳費相關費用;
四、到牌證窗口領取牌證;
五、到號牌安裝點安裝號牌。
擴展資料
《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中規(guī)定:
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現(xiàn)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五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nèi)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規(guī)定:
第九條機動車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并領取機動車行駛證后,方可上道路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上道路臨時移動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臨時通行牌證有效期不得超過三十日;確需延期的,經(jīng)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延長三十日。
取得本市核發(fā)的行駛證的機動車,應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交通信息卡,上道路行駛時應隨車攜帶。
機動車交通信息卡不得轉借、冒用;遺失、損壞的,應當?shù)焦矙C關交通管理部門補領或者換領。
第十條機動車所有人實際住所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有關變更資料。
第十一條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其所有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和駕駛人應當按照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保養(yǎng),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排放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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